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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教职工人事档案相关业务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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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08 18: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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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人事档案转入

1、应届生或在报到期范围内的毕业生档案转入

1)应届毕业生未办理报到证,需凭借与学校签订的“三方协议”,回毕业学校办理报到证,报到证抬头写“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邮寄地址为“郑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2应届毕业生已办理报到证,需凭借与学校签订的三方协议”或《中原科技学院劳动合同》联系毕业学校改派报到证,改派报到证抬头“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邮寄地址为“郑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3确定档案已经邮寄至郑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后,携带人力资源处开具的《介绍信》、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件到郑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同时办理档案转入手续。

2、非应届毕业生档案转入

  1)需要入职人选确定自己档案存放单位,并获取《存档证明》(以档案存放单位的格式为准);

2)个人携带《存档证明》到郑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

3)个人或经个人委托许可人员持《调档函》至档案存放单位,沟通将个人档案转出,抬头与《调档函》信息需保持一致;

4)确定档案已经邮寄至郑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后,携带人力资源处开具的《介绍信》到郑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档案转入手续。

二、档案相关业务

1、档案查询或借阅

  人力资源处根据教职工具体业务开具《介绍信》,凭介绍信到郑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查询或借阅业务。

2、存档证明

  个人将人事档案存放至郑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后可直接与工作人员沟通出具《存档证明》,并且自行保存。   

三、档案转出

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结后,人力资源处出具《介绍信》,个人凭转出介绍信到郑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档案转出。

四、业务办理时间

人力资源处在每周三、周五下午统一处理人事档案转移业务,请选择合适时间联系人力资源处李艳、赵安琪老师进行业务办理。

 

 

人力资源处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