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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辅导员转岗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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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07 18: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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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原科技学院辅导员转岗管理办法(试行)》(院人[2020]42号)文件精神,现将开展2021年度辅导员转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符合转岗条件的在职辅导员

二、空缺岗位

结合学校编制情况与各单位现状,2021年度年度辅导员转岗空缺岗位均为行政岗,共计6岗7人编制详见《空缺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转岗条件

(一)在本岗位上工作满足:

1.原则上需满足任本科辅导员4年、专科辅导员3年,本专科兼带者以学制学生多者为主;  

2.工作期间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3.所带学生就业率高于学校6月4日统计的平均就业率;

4.满足初级辅导员(A2)及以上任职资格,具体标准请参照《中原科技学院辅导员序列任职资格标准》(见附件2),同时任职年限需满足第1条要求

5.考核均为良好及以上档次。

(二)转入行政岗原则上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满足岗位需要的专业、岗位职责要求;

3.具备基本的行政办公和公文写作能力。

(三)满足转入部门负责人的其他要求。

(四)各院每学年转出辅导员岗的人数不得超过本院辅导员总数的20%。

 四、转岗时间及程序

(一)个人申请。本人填写《中原科技学院辅导员转岗申请审批书》(见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审批书》),并在6月7日前向所在部门提交申请。

(二)部门审核。经所在学院审核,院长和书记签署意见后,请于6月9日前将《申请审批书》交至学工处姜双增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经学工处审核、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请于6月12日前,学工处统一将申请材料汇总至人力资源处时冰老师处。

(三)考核测评。人力资源处牵头,会同拟接收部门主要领导、党委组织(统战)部、学工部、宣传部等组成的考核测评小组,人力资源处负责人担任测评小组组长,组织对申请转岗人员进行考核测评,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四)学校审批。人力资源处将转岗测评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决定,如测评结果为不接收,提出转岗辅导员将由人力资源处负责统一调配并同时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决定;审批后相关手续由人力资源处负责办理。

 

附件:1.《空缺岗位情况一览表.zip

2.《中原科技学院辅导员序列任职资格标准.zip

3.《中原科技学院辅导员转岗申请审批书.zip

 

                                     

 人力资源处

                                   202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