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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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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21 15:4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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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87号)、《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郑州市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人社办2021358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职称自主评审和监管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办〔202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情况,现将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评审范围

1.在我校工作满6个月且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在编在岗人员均可申报。

2.在2021年12月底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

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一)个人材料准备及各学院审核:10月25日-10月27日;

院部成立推荐小组,申报人员所在院部成立3-5人的推荐小组,由院部行政负责人任组长,推荐小组成员应具有高级职称,小组成员信息应在各单位推荐工作开始前至少2个工作日报送人力资源处备案。

(二)院部公示推荐:10月28日-10月30日;

(三)院部申报:10月31日;

(四)材料提交至人资处时间11月1日-11月2日其中1日为高校系列中级职称、辅助系列材料提交时间,2日为高校系列高级职称材料提交时间,逾期概不受理)

学校成立资格审查组、教学审查组、科研审查组,分别由人力资源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审核。

(五)专家组材料审核:11月3日-11月5日;

根据校内申报人员专业,今年度校内设置理工组、人文组、外语组、思政组分别对材料进行核准;

(六)参评名单公示网上开通账号及材料上传;

(七)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评审

职称评委会将按照中级评审委员会和高级评审委员会分不同时间进行,本年度参与高级职称评定人员将适用材料审核与试讲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八)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将在OA、企业微信进行公示,时长为5个工作日;

(九)上报备案

学校将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任职资格评审结果和评审工作总结上报备案;评审通过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和评审工作总结上报备案。

材料准备

(一)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应按以下顺序分装:

1.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评审表》、《评审简表》、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年度考核表等材料原件集中装袋;

2.聘任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技术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方案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集中装袋;

3.聘任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及相关材料集中装袋;

4.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集中装袋。

上述材料需在各档案袋封面张贴清单目录详见附件

(二)所有申报材料统一使用手提袋报送,一人一袋,并在手提袋上依次注明:工作单位、姓名、申报系列、申报专业、申报职务、联系电话。

1.档案袋1:证件类(13项)及其他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复印份数

备注

中级

高级

1

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

2

2

2

评审表

3

3

3

评审简表

25

35

4

第一及最高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1

1

5

学历认证报告(第一及最高)

2

2

6

高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1

1

7

助教(本科需要)/讲师证(复印件)

1

1

8

助教(本科需要)/讲师聘任证书(复印件)

1

1

9

继续教育证(打印电子版)

1

1

10

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任现职以来

3

4

11

辅导员/班主任证明材料

1

1

12

教案1章

1

1

13

课表1年

1

1

注: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参加评审答辩的人员和评委会认为需要进行答辩的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答辩人员需到评委会进行答辩。答辩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答辩时间由评委会另行通知。

②上述材料在审核过程中,凡发现材料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由申报人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2.档案袋2:论文、著作类

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需提供材料目录,并按顺序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如提供参评材料为发表在知名网络媒体或平台账号上的正能量、理论性文章或论文论著等网络作品,点击率达到30万以上的,可由2名同行专家联名推荐,作品质量由评委会专家综合评议界定,优秀作品视同相关系列评审条件中论文著作的要求同等对待。

3.档案袋3:获奖成果类

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社会效益等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材料目录,并按顺序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档案袋4:补充材料

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收费标准

评审将按照郑人社办〔2020〕287号文件标准收取费用,中级职称150元/人,高级职称380元/人。

四、其它说明

(一)关于高校教师岗位类型问题

高校教师岗位类型设置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不再设置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岗位,原有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教师职称评审标准不再执行。

(二)关于转换系列问题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发生变动,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后可申报同级转评。

(三)关于职称申报学历与申报年限问题

根据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要求,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取得硕士学位、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年限,由4年以上调整为5年以上。2020年已过渡一年,该政策自2021年度开始执行。

(四)关于任职年限及参评业绩截止时间问题

1.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从实际聘任时间开始计算,聘任年限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职称申报专业及系列应与现从事专业及岗位一致。

3.全日制研究生上学期间不计算为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晋升的任职年限。

(五)关于网上填报问题

2021年我省所有级别的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包括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

通过学校职称推荐委员会推荐人员,根据人力资源处后续通知填报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

(六)关于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问题

申请晋升教师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把教师课程思政建设和育人效果作为职称评价的重要内容,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导师)等学生工作经历,或支教、扶贫、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七)辅助系列

辅助系列申报人员可根据各评委会具体安排,及时向人力资源处反馈,人力资源处将协调材料审核及系统开通时间,支持辅助系列申报人员参加评审。

(八)考核要求

申报2021年职称的人员,申报中级职称的,要求任现职以来,获学校年度考核优秀1次或良好2次;申报高级职称的,要求任现职以来,获学校年度考核优秀1次及以上。

(九)档案要求

申报2021年职称人员,人事档案需存放至郑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孙伟振   联系电话:0371-85302626      18003937082

       秦焕琼   联系电话:0371-85302626      15996269263

附件:

1.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doc

2.附件2:职称评审相关表格及填写说明(1).zip

 

人力资源处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