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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为切实增强教职工获得感、幸福感,根据《中原科技学院福利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为我校任职满3年的教职工(2018年12月31日前入职,以劳动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报销0-18岁子女教育费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报销标准。报销上限为800元/年/子女,按子女个数计算。
2.报销材料。子女教育费用申请单(见附件)、增值税发票或行政收据原件(幼儿园托费、线上/线下教育培训费等教育相关费用)、子女与教职工本人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3.截止时间。报销材料请于2021年11月30日下午17:00前提交至人力资源处庞政,逾期不再收取。
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人力资源处庞政(0371-85302626)。
人力资源处
2021年11月16日